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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5-1718:46
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就讀私立大葉大學的陳姓男大生,在臉書社群網頁指控同宿舍林姓女學生虐狗致死,導致林女遭網友「圍攻」,林女澄清沒有虐狗,平白遭人誣賴,對陳男提妨害名譽告訴。法官傳喚相關證人,證實狗兒是病死,陳男死不認錯,還說「這是可受公評之seo網站優化事」,今天被彰化地院判有期徒刑3月,可易科罰金。今年3月6日陳男得知林女所養的一隻貴賓狗死掉,在大葉大學教官為服務學生而成立的「紅城歲月」臉書網頁留言,「…我在這裡住一學期了,那隻死掉的貴賓每天生活非常狼狽,各位愛狗人士們,你們有聽過貴賓慘叫嗎?我知道教育狗的時候,才會發出那種慘叫聲,老子是一學期,照早中晚在聽…」。陳男還留言「上一隻也死在宿舍,原因大概不是餓死就是渴死吧」。文中還張貼林女飼養死掉的貴賓狗照片。有網友看到這則訊息,便留言,「就是她養的,她算是人生勝利組」,還有網友說「她人前人後,對狗的態度不一樣」。網友對狗兒死掉展開議論,多人圍剿飼主林女。但陳男辯稱,他文中沒有指名道姓是誰虐狗?他也不認為,張貼一張死狗照片,大家就知道是林網路廣告 台北市 松山女所為,更何況,一隻狗死掉,這是保護動物議題,是可受社會公評之事。林女向法官說,陳男一發文,就有同學傳給她看,因為大家都知道畫面中那隻狗就是她養的,她以前都帶著那隻貴賓狗去上課。法官傳喚多名證人,沒有一個人指控「林女虐狗致死」。法官表示,言論自由是憲法所保障,但被告所言必須提出「證據資料」讓人相信,如果只因片面臆測、杜撰等於公然散佈謠言。本案之貴賓狗係因疾病而死,被告在沒有求證下,輕率利用臉書「紅城歲月」發表言論,引發負面討論,對告訴人名譽造成傷害,且被告至今否認犯行,也未賠償告訴人損失,因此判處3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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